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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68体育(中国)官方入口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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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9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8月16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1月9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1月17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12月27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1日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5年3月14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2144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3月13日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4.54元。

  2025年3月14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5年3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经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99,999,994.5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80,629.0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319,365.5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152,2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41,167,102.51元。

  发行人将尽快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8,859,934股,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6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底价12.28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与148,000,000股的孰低值,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41,152,263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3月6日),发行底价为12.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即发行底价的118.73%。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680,629.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319,365.5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6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虢盛定增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投华业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14名发行对象,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均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时确定的《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于2025年3月5日(T-32025 2 10 20

  大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名证券公司、12名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67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合计147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报备上交所后至询价申购前,共计新增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分别为王天军、UBSAG、陈学赓、上海珠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利民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于2025年3月5日(T-3日)至2025年3月10日(T日)询价申购日前向上述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168ty体育在线登录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也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2025年3月10日(T日)上午9:00-12:00,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46名投资者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共同核查确认:其中1名投资者未在规定询价时间内提交全套申购材料,1名投资者未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因此,前述2家投44

  资者为无效申购。其余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同时,除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40名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前述44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合法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同时,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金额不符合《认购邀请书》中申购金额需为100万元的整数倍的相关要求,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相关约定,其申购金额未达100万元整数倍的部分无效,且其申购金额须作向下取整处理。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 远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华业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 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 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 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 产品”)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41,152,2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与承销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4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华业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楼16层01室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19楼1902室(自 主申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 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 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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